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对纳入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可研编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验收、第三方机构(预)评价全流程的相关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包括包括医院、学校、办公楼、综合体、展览馆、会展中心、体育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含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采购人及有关各方应当参照《实施指南》执行。
《实施指南》明确,采购人组织工程量清单和政府采购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编制时,应纳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相关要求,包含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实施成本。对施工图不明确之处,采购人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单位进行沟通并形成书面文件。
采购人梳理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的绿色建材应用数量,组织开展绿色建材集中采购应用量填报,在施工招标前报送财政部门和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部门集中采购机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等,编制采购文件,组织采购活动,分期分批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施工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期限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署《绿色建材采购供货合同》,严格应用绿色建材批量集中采购结果。
根据《实施指南》,鼓励推进绿色建材电子化采购交易,所有符合条件的绿色建材产品均可进入电子平台交易,提高绿色建材采购效率和透明度。
以下为全文——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纳入政策范围的有关城市(市辖区)参照执行。
附件: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3月22日